邱貴生教授簡介:澳洲悉尼大學博士畢業,博士論文專注研究香港的中國文化中家人如何應對精神病患者。畢業後,前往美國專修性治療,主要是跟一般情侶、夫婦同行,但亦對殘疾朋友的性議題有深入的研究。除了是性治療師外,他也是註冊職業治療師。
現任東華學院復康及社會科學系系主任及教授,曾任教於香港理工大學康復治療學系助理教授,並主持「情性教育研究室」。香港性教育、研究及治療專業協會的創辦人之一及會長。著有《浪漫與偏見,──情性康復手冊》 (文化會社,2008年),讓殘疾人士、其伴侶、專業醫護人員等接觸正確的基本性知識及性復康指導。
編:在訪問開始前,我們也先交換一下背景,做《有愛無陷》這本書,主要是希望提高一般社會人士對殘疾朋友在性權方面的認識,讓大家知道殘疾朋友除了住屋、醫療、教育等常見的議題外,還有性權需要關注,而這在香港根本沒有人提過,而邱教授你本身是性治療師,也是復康、職業治療界別的教授,故我們很想跟你談談這個問題。
談及性的話題,我們應關注親密關係(Intimacy)的概念。在基本的水、食物、住屋等解決後,常常人都會忘記「親密關係」這一環,這也是人的基本需要。人們常會想,性就是呯呯嘭嘭地在床上做完,這是很「奢侈」的東西,殘疾人士不用去想。親密關係有助確定一個人的自我價值,嬰兒時期,這個需要怎樣滿足呢?就是通過父母的擁抱,肢體上的接觸。長大了後,就沒理由再靠父母了,到時就必須依靠親密伴侶。不一定要有性行為,也可以有身體接觸、說話、親吻等。性行為不是唯一的途徑,但是最直接的方法滿足親密需要。
編:有關「親密」這字,是否真的需要再定義呢?聽你說,原來在嬰孩時期,我們已經有這個需要。
人長大了以後,也有這個需要的,不管這個親密伴侶是男是女。對殘疾朋友來說,特別是肢體傷殘的朋友,他們在這方面的機會較有限,社會有歧視、不公平,引致他們這方面的權利被剝削,所以要關注。
談「正常」
編:我們有留意你在香港性教育、研究及治療專業協會的工作,也訪問過殘疾朋友的家長:「你會想過兒女長大後,會有伴侶嗎?」家長答,完全沒想過,不敢想,「子女生成這樣,怎會有人喜歡?」這些說法,讓人心痛,殘疾人士在這方面,看來真的很缺乏。
你剛才說的,是一種「羞恥感」(shamefulness),家長會想,我的子女是殘疾的,中國人傳統思想,若你做不了成功人士,已經是羞恥的事了。家長會把這份感覺傳到下一代,特別是肢體傷殘的,父母會說:「別想會有人喜歡你,就算有,都只是喜歡你的錢,你弄好自己,已經夠了。」我曾經跟智障成年人的家長開辦講座,我總是說,別以為社會對你的兒女不好,最歧視你子女的,是你們自己、家庭。如果你把子女當成是二等、或是不一樣,這就會變成自我應驗預言(Self-fulfilling prophecy),子女長大就同樣會想「我不一樣,我不好」。
我曾認識好些被評為輕度智障的朋友,做過研究,,他們很多時,最大的夢想就是結婚,組織家庭,穿結婚禮服,電視常有這類幸福美滿的畫面嘛。但父母通常就會說,別搞那麼多,有甚麼浪漫想像都好,都要斬纜,don’t touch, don’t hear,保護自己。但當子女真正有情慾需要,家長完全不懂處理。殘疾朋友會覺得,拍拖結婚是「正常人」會做的事呀,對這方面的渴望就更強。
編:有好些智障朋友會結婚呢,也有些類似模範夫婦的選舉在舉行……
對!所以對這方面的觀念可否打開呢?
不一定是肢體傷殘的朋友有此需要,我也接觸很多是長期病患者、癌症患者,更受人忽略。有一段時間,我被人戲稱為「咸濕博士」、「性博士」,但沒所謂。但很多香港的夫婦,就算是健全的,婚姻問題很多也跟性有關。婚姻不好,影響性關係,反轉來也是。
因於我自己在復康科的背景,始終一直想提倡殘疾人士的性權。
編:我剛才聽你說「正常」一詞,我想多問一點,你的學科是如何定義「正常的人」、「正常生活」的?
所謂「正常」是很難定義的,故我一定會加引號。只要在環境上,當事人覺得可以接受、滿意了,而社會又接受,就已經是。
編:一個健全的身體,是否才是「正常」?
沒有絕對的健全!(笑)
很多人會想,要是想過正常生活,你必須要是健全的人,殘疾人士不「正常」。
這是社會的一種黑白二分的想法,你要不是魔鬼,要不是天使。分黑與白就最容易了,你是好人,你是壞人,很開心,但中間有大量的灰色地帶。性傾向也是,不是只有直和同性戀,也有很多是中間的。堅持黑與白的,很多都跟宗教思想有關,而且人為了自己方便,很多讓自己不感舒服的,都剔除在外,愛把東西劃分好,整整齊齊,所以我一直很小心地用「正常」這個字眼。
編:剛才你說,只要當事人覺得可以接受,而社會又接受,就是正常,但這樣不是已經很難嗎?例如智障朋友說自己會想拍拖結婚,但這是社會很難理解的事呢。
這裏要尋求互動性,性是人權,如果有像你一樣的人出來提倡,人們就會明白。「我只是想要一樣的機會」,如此而已,不是強姦逼人家上床。
我是相信普世價值的,雖然裏面的細節,人人都會有不同意見,但一般來說,普世價值是人人都想自己的生活更好,想要找尋人生的樂趣 (pleasure)。
編:照你這樣說,那很多人都會想找尋親密關係,這是普世價值的一部分嗎?
這是人的本能 (Basic instinct),人需要有親密關係。
編:世界衛生組織也有談及「性健康」一詞,剛才你所說的,就是性健康嗎?
人權中也是包括了性權的。但這個字的定義,很含糊,每個國家、文化都對這字詞有不同的詮釋。有回教國家,重要是女人不要未婚懷孕,不能有性病,已經是性健康。在西方,就可能包括人怎樣保護自己,享受性愛生活,資訊是否通達,能不能有權墮胎,每個人的定義不同,所以條例不可以寫得太準確,以切合不同國家的情況。性跟宗教有很大連繫,很多文化都視之為洪水猛獸。
在香港,我仍看不見有任何這方面的進步。現在強制絕育是取消了,但除此之外,我看不見甚麼別的。
編:想談談你剛才提到的「羞恥感」,我們知道,如果一個人感到羞恥,對情緒和個人發展是有很大的傷害。在殘疾朋友的領域,這方面的情況是怎樣呢?
羞恥感有兩層,一方面他們羞於自己是殘疾人士,另一方面羞於自己有性方面的渴求。殘疾朋友身邊的人都會一股勁說:你別說那些,不會發生的了,就算有,人家都是騙你。但如果內心又常有渴望,就會很大衝突,有宗教背景的,道德枷鎖更重。
也有實際的故事可以分享,曾有一位女士,她本是讀設計的,聰明漂亮,因交通意外下肢癱瘓了。之後,她內心有掙扎,可能覺得自己不及別人了,就算跟別的男孩發展親密關係,到了最後階段,要談婚論嫁時,她就打退堂鼓了,好幾段關係都是這樣,傷心結束。她在另一方面可能也擔憂自己無法生孩子,但不一定坐輪椅就無法懷孕的,可能危險一點,要小心處理,但不是不可能,那是教育不足。
那位女孩,其實外表吸引,也很有才華,但因為殘疾而影響了自我形象。「正常」的女孩,就是會走會站,高高瘦瘦那種。但坐輪椅的,不可避免總有點小肚腩,雖然可以努力控制,但她的一生──結婚、生小孩,就完全想像不到了,很多人都以為做女人,一定要做到這樣、那樣,其實不是。現代社會,是不是每個女人都會生孩子?有時養狗還好!但那位女孩,覺得自己做不到「正常」的事,所以覺得自己不夠好,是次等的。
有另一個例子,一位中度智障的女士,住在院舍的,有一次突然下體流血得很厲害,家人大受震驚,一定要把院舍告上法庭,相信在院舍一定發生了性侵犯。後來發現,她是第三期的子宮頸癌,原來家人從來沒有想過要帶女孩去做婦科檢查,她那時已經30多歲了。有另一個女孩,忽然在院舍被發現患上性病,家人十分緊張,原來有個智力程度較高的男院友,到外面找過性工作者,沒有戴安全套,回來院舍,找到沒人監管的情況下跟女孩發生性行為。
有關預防性病、安全性行為的知識,家裏不會教,院舍不會提,智障朋友一無所知,導致這樣的情況。
殘疾者的身邊人……
編:你所接觸過的殘疾朋友,他們是從何找到你尋求治療的?因為我們總很擔心,他們遇到問題時根本不會尋求協助。
這牽涉一個稱為permissive environment (編譯:「包容的環境」) 的問題,就是說,如果我出了問題,就算是性病也好,不會覺得羞恥,不用大肆宣揚自己的問題,但起碼可以去找人幫忙。有關性,我們能否有此類的服務、治療提供?另一樣是,如果我有問題,我能否跟別人開放地談?環境是否容許?會否有歧視?
編:在香港,有這個環境嗎?
不是很好,沒辦法,一定要繼續做下去,提倡這一點。作為「正常人」,無論你是智障或是脊柱受損,沒有人可以阻止你。在早期,智障人士甚至會被逼絕育,現在禁止了。社會是有改變的,有人在後面一直推進,慢慢地有進步。重要的是,家人接受,醫療人員、照料員願意去說:性是正常的。治療師在跟殘疾朋友一起規劃生活時,除了考慮他的住處、如何上班,也會想到他如何交朋結友,如何發展親密關係──這,應該包括在治療的流程中的,但性是禁忌,說出來就是千古罪人,被污名為咸濕。所以很多專業人士不敢講,以致殘疾朋友也不敢講。
編:除了殘疾朋友、家人、專業人士,還有誰要關注性權的話題?在香港,最缺乏意識的是哪一群人?
那是大家的互動問題,一個人不去談,引致另一個人都不談,總要有一個人走出來,打破這個惡性循環。殘疾朋友自己害羞不談,家人又會認為「不會有人喜歡你」,人人都不提,規劃政策的人有大堆議題待處理,沒有提出,就沒有人會跟進。
編:我們有聽過這樣的案例,在殘疾人士院舍,如果照料員看見院友有性反應,例如陰莖勃起,真的會把他弄到廁所淋冷水,有這樣的事麼?
那是訓練不足所致的,觀念就是:「你這樣,是想侵犯我?」但他們不明白性反應的來源,可能只是因為身體有了觸碰,便有反應,也可能真的是有性幻想,但這也沒有問題的。反正是,教育不足,讓很多不洽當的處理方法繼續維持下去。
編:你所認識的學術業界,多人關注這個議題麼?
少一點,只有我們這一群傻人在做 (笑)。
編:你是專研究精神科的,你有沒有接觸過一些殘疾朋友,在遇到意外前有親密伴侶,但受傷後要面對自己的殘疾,伴侶更可能因此決定分手,他們在情緒有何變化?如何應對?
如果殘疾是人生較晚期發生,而事前有親密伴侶,結了婚,有孩子,這個改變是很大的,除了經濟帶來壓力,親密關係也有很大變化。當人與人之間的身體接觸少了,整體的關係也會走下坡。由於教育不足,一般人遇到女性殘疾者時會想:「沒用喇,可能她在性方面不會有感覺」,男的就會想:「噢,我不會勃起了。」人人都以為性就只是這樣,但忘記了人與人之間重要的溝通、身體接觸、還有一種確定感 (Reassurance):「我跟你在一起的」。但因為沒教育,很多健全一方的,就會跟殘疾伴侶說:「我不碰你了,怕刺激你」,殘疾那一個就很沮喪,慢慢有了距離,懷疑「我殘疾了,你不再需要我」,溝通最後出很大問題。如果他們願意來找治療師協助,是最好的。但也試過,殘疾的一方想尋求協助,但健全的一方基於這是「很醜的事」,就推卻了。
很多夫婦,當其中一方變成殘疾後,性生活差不多消失,對關係衝擊很大。不是因為雙方不再愛大家,而是在復康過程中,沒有人提出這方面的重要性,如何克服困難。
編:如果有幸找到治療師,該如何處理呢?
視乎個別情況,如果伴侶能合作最好,如果不合作,也有另外一套方法。舉例,脊柱受損的當事人來到,要先看看他們以往的經歷,然後要灌輸一個新的概念──性,不在兩腿之間,而在兩耳之間。最後的目的,是確定雙方的緊密連繫(bonding),不一定要有插入的性行為,很多已生小孩的夫婦,更加不用有生殖的負担。人長到某個年齡,對插入的性行為可能就不再需要,但不代表我們就没有親密需要或甚麼都不能做,可以利用皮膚、身體上各個性敏感區,吃個燭光晚餐,回家一起洗個澡,撫摸對方,互相給對方樂趣。只要感到被愛、被尊重,這親密關係就是完滿。
編:在你的事業中,有甚麼案例讓你難忘呢?
有一個個案,是亞氏保加症的朋友,他們其實很聰明,能作一定程度的溝通,但其實社交行為還是很差的。那男生已經30多歲了,家中母親想要兒子結婚、組織家庭,想得很完美,更替他娶了一位過埠新娘。那位媽媽主動來找我,要我教他兒子怎樣做愛!因為她要看到兒子生孩子。新抱很合作,知道要生孩子,盡量配合。我那時,也是第一次要教別人做愛,教男生的太太怎樣給他刺激,諸如此類。我還以為這是自然的事,人人都懂!深印象,是因為大家都痛苦。女方沒辦法,是經濟條件讓她嫁來這個家庭,家人又只當她是生孩子的工具。那男生,本來已經怕跟人接觸,拖手都不會,你還要他脫衣服,不把他嚇死才怪!很困難,他太太得主動做很多事。
有另一個男生,本來有一位親密的女朋友,因交通意外,腦部受了損傷,記憶只能維持十分鐘, 他女朋友在出事後已經離開了。男生的媽媽來找我,因為留意到他常在公開地方展露性需要,不知怎處理。很傷心的是,他每天留在家,等女朋友電話,距離他交通意外已兩年多了,但因為記憶問題,他只記得十分鐘內發生的事,還是活在過去,他女朋友還在身邊的時候。
礙於他的記憶情況,很難再發展親密關係。當有性需要時,家人應給他私人空間自瀆,或讓他找性工作者,可是他母親不接受,我只能說這是你的選擇了。
跳出兩腿之間
編:除了心理需要復康,那麼身體呢?坐輪椅的朋友在床上進行性行為,是不是可以由治療師設計性輔具給他們,遷就造愛時的體位?
有些要打破這觀念,性不一定是插入性行為,不要被這個想法框住自己。不單是殘疾人士,有部分健全男性年紀大了,勃起功能開始衰退,女性的高潮也不一定由插入性行為而產生,但常常以為「我不行了,跟對方做時沒感覺」、男性會想「我不能勃起」,搞出很多複雜問題,這部分,我身為性治療師一定會想解釋清楚。
編:嘩,我見你非常落力要傳遞這個想法,你差不多在避重就輕,不跟我們談性體位的問題!
對,很多人老是從早到晚去想怎樣遷就體位,其實,愈是強求,愈是達不到。最終要思考的是,為何你一開始會想跟伴侶發生親密關係?目的是甚麼?是想表現自己能不能有高潮?不,那是為了人與人之間的連繫。但如果當事人來到,很想知道,那也可以給他們看一些圖表、體位圖,學習不同殘疾的人體怎樣進行性行為。不用像武林秘笈般研讀,當玩玩,找樂趣,行就行,不行就不行,沒所謂的。
編:如果一對伴侶想生孩子,那治療師會給他們設計輔助工具嗎?我曾看見有這樣的照片,殘疾一方躺在一塊三角形的軟墊,身子升起,讓伴侶易於插入。
生孩子是另一回事,最重要是讓精子遇上卵子,引致受精。要傳宗接代,不用那麼辛苦,去人工受精就行囉,不用太大壓力。性行為是為了享受,不喜歡做,上床幹嘛呢?
在香港,你所提的性工具,市場太小,我曾跟出產商談過,覺得沒有利潤,就不會生產。就算是健全人士,有多少人會去性玩具店買東西?可能上網買一兩件,但你看看性商店,多嗎?很多用品,都是從男性角度設計,女人真的那麼喜歡有條假陽具插進體內嗎?不會吧?
編:我們曾經跟視障朋友談過,他們會不會因為沒有視覺,反而會多用嗅覺、味覺、聽覺呢!
這是很有趣的問題,我很有興趣探索的。我們的社會很抗拒觸碰,尤其是第一次見面的,健視人可以看見,如果有看上去漂亮、合意的男/女生,可以追求。但看不見,會怎樣,用嗅覺?但要對方有塗香水。這樣他們的機會好像很有限了,會不會很多時迫於無奈在自己的圈子內,尋找同樣的視障的伴侶?但我很想知道他們如果有心儀對象,腦裏會如何投射幻想呢?他們看不見,觸碰不了,又沒法子一下子抱住對方來感受。
希望視障人士不會因社會加諸的種種的限制,而感到沮喪,或失去自我價值。有需要是好的,我也碰過很多嚴重殘疾朋友,真的沒辦法找到伴侶,他們大部分是男性,也有女性的,可能到40歲都沒碰過異性,但心裏很想試,社會提不提供這個權利給他們?我跟性工作者組織紫籐合作過,為性工作者舉辦講座,他們願意為殘疾人士提供服務。我就跟他們說很多基本的知識,若抱殘疾人士上床要怎樣,如果在床上病發,該如何察覺、處理,諸如此類。
我是所謂的健全人士,但不想把自己放在道德高位:這些是污穢的,不想接觸。我們健全人士,可以選擇不接觸。但殘疾朋友呢?你也要給他們有選擇,不是人們幫他選擇,是他們自己。
十年樹木……
編:有甚麼性問題,是性治療師無法處理的呢?
如果有人說,我伴侶癱瘓了,我不想再跟她/他做愛,我要離開,找另一個。我是沒辦法的。關鍵是有人願意、承諾去試。如果有人堅持要分開,我是明白的,因為真的很困難,伴侶在意外前後,改變那麼大,伴侶開首是照顧者,但到了某個時候,太辛苦了。每次見面、觸碰,讓在旁的伴侶就會想起受傷前的景況,我明白的,離開是可以的。
編:有真實例子可以分享嗎?
當然,有五成的脊柱受損病人,在意外後會離婚,或跟伴侶分開。其實,那是「好事」吧,因為,健全的一方老是會比較伴侶受傷前後的情況,很痛苦。我們都只是人,他要離開找尋幸福,沒有辦法。反而是殘疾的一方,怎樣開始新一段的關係?怎樣提起勇氣找另一個?如果找到,對方可能根本不知你過往健全時是怎樣的,無從比較,會較好。
如果遇着要分開的伴侶,我會輔導他們,放手是可以的,可以理解。
編:你理想中的香港,從性康復的角度出發,有沒有一個美好的藍圖?你希望見到一個怎樣的香港?
性教育是專科專教,不只是講避孕性病,而是講兩性之間的關係、溝通,不同的性傾向,接納自己的性,對性有正確的態度,是整個人的生命教育。從小孩一直到老,到死那一刻,都不能缺少。老人家,當然也能有性生活!我幻想日後我住老人院了,還要在房門貼一張告示:我仍性活躍,進房前請敲門。這是說笑的,我不敢期望香港有太大的發展。我自己在香港,也是過渡性質,長遠我希望到澳洲退休。我希望受訓的學生可以接棒繼續走下去。
編:你的學生,都在做甚麼?
不知道!我沒有每天在查看他們!我的學生不一定都是職業治療專科的,因為我背景的關係,殘疾與性這個話題我會跟學生去講,真真正正的訓練課程也有。始終,職業治療師能處理的性問題有限,如果要更深入,就要接受加強的培訓了。
編:聽你一直想用教育的形式去改變人,有沒有想過可從政策入手?
首先要做的是教育,如果你去提倡人人都可以去找性工作者,殘疾朋友可有補助金之類,大家聽了就很怕:怎可以這樣?性如果只是避孕性病,這些政策怎能通過?就算有任何法例諮詢,都只會是反對。性傾向歧視立法都談論那麼久,性可否在男男、女女間發生?社會還在談這些,所以要時間慢慢灌輸。但在香港,唉,提倡政治教育都那麼辛苦,性教育就更加難有希望了。十年樹木,百年樹人,我們希望一直提倡下去。